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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互联网专线采购需求文件

  • 2026-04-04

项目名称: 江津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互联网专线采购需求文件

招标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采购标的物: 办公网络办公互联网专线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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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采购人) 对江津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互联网专线采购需求文件(项目)采用 最低价 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限价): 144000 元)

包1

包合计: 144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信息技术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最高限价(元)

资金来源

备注

重庆市江津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办公网络

互联网专线

144000

预算资金

服务期 2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注 : 供应商若为其分支机构 ( 分公司 ) 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资料 ( 同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单位,提供有效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集团公司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三、采购服务内容

(一)招标项目

序号

采购项目内容

规格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办公互联网专线

光纤接入, 300M 带宽,上、下行行带宽一致,带 1 个固定 IP 。

1

( 二 )工期及合同期限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 5 个日历日内完成 。

合同期限: 2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 三 )验收方式

招标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四 、 报价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购为包干价,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包括所有货物、材料制造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安装调试、软硬件费用和接口开发费用、完成该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等一切费用 。

(二) 其他要求

相应配套服务:网络安全、网络整改等服务。

(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 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4. 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五 、中标人确定办法

本项目采取 最 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 ( 如果最低报价相同,则按照商务条件优良程度依次顺序推荐供应商。 )

六、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8 日。

七、服务期限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服务期为 2 年。

2. 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对其提供的光纤线路应免费负责维护,并保障网络稳定。

八、付款方式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按年支付费用。项目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 , 采购人按合同金额按年向供应商支付费用。费用支付在项目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对公转账方式向中标单位支付 。

九、其它有关规定

1. 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超市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2. 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 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展开

¥ 72000 2 (年) ¥144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供应商若为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资料(同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单位,提供有效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集团公司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6-04-09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4-09 17:55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需求书表格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730 天

2、实施地点: 重庆市市辖区江津区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为包干价,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包括所有货物、材料制造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安装调试、软硬件费用和接口开发费用、完成该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等一切费用。

(二)其他要求

相应配套服务:网络安全、网络整改等服务。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4.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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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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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x

采购需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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