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需求公告
- 2026-03-30
项目名称: 重庆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需求公告
招标公司: 重庆市中医院
采购标的物: 中药配方颗粒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管理,现对我院中药配方颗粒品种(非集采)需求公开如下,欢迎具有合格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报名。
一、需求品种目录
见附件
二、产品质量要求和服务内容
(一)质量要求
1.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最新标准、《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2.遵照《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中药配方颗粒实施备案管理,在重庆市上市销售的配方颗粒需于上市销售前由生产企业报市药监局备案,供应商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品种备案号,并提供备案平台可查询的路径。
(二)配送服务要求
1.所有产品配送实行定点配送,按医院要求送到指定的库房,当面清点数量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2.配送时间要求:参与报名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中药配方颗粒,满足以下要求:按重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订单,提供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规格和数量,且需在订单下达后三日内运至医院指定地点。
(三)价格要求
报名企业按品种填报实际供货价,填报品种应在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完成挂网,且填报价格不高于挂牌价。
三、资质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参与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参与报名企业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和颗粒剂。
(3)参与报名企业为经营企业,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4)企业所销售药品须为“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挂网品种。
(二)企业提交资料
企业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它要求的材料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整套资料要求有目录及页码。
1.报名材料封面应包含:挂网公告标题、企业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中药配方颗粒报价确认表(附件),纸质件和U盘电子件各一份,报价价格不得高于企业在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牌价,提供的纸质件报价确认表和U盘电子议价确认表的价格一致。U盘内除报价确认表以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文件。
3.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药品经营许可证及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产品相关资质:质检报告/质量执行标准、药交所挂网截图。
5.产品及代表人的授权:生产企业对经营企业的产品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同时需提供在职员工证明)。
6.报名材料中须提供关于“所投各产品均完成挂网且报价不高于重庆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的承诺,以及“没有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否则自愿接受医院处罚”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参选企业鲜章,一次性提交完成,资料提交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报名截止时间: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最后1个工作日下午四点前)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盘溪七支路6号,药剂科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查看完整信息
本次公开的中药配方颗粒需求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