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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委托开展招标项目专项审查工作(第二次)

  • 2026-03-30

项目名称: 委托开展招标项目专项审查工作(第二次)

招标公司: 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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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迎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 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采购人) 委托 对委托开展招标项目专项审查工作(第二次)(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限价): 120000 元)

包1

包合计: 12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为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堵塞制度漏洞,保障国有资金使用安全,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招标专项审查工作

¥ 120000 1 (项) ¥12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5-12-11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12-11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5 天

2、实施地点: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服务费、工作人员工资、住宿、交通运输、文具、后勤用品、技材、不可预见、安全措施、专家咨询评审、税费、运杂费、保险费、验收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发票,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3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

(二)成交供应商提交工作计划经甲方确认进场开展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发票,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50%。

(三)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发票,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20%。

(四)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票据和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不支付。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55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迎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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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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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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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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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

委托开展招标项目专项审查工作-第二次挂网稿

取消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1 11:00

取消或废标原因 供应商参与数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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