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项目EPC-酒店及室外弱电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
- 2026-03-27
项目名称: 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项目EPC-酒店及室外弱电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
招标公司: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项目EPC-酒店及室外弱电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6-02-13 15:23 信息来源: 重庆 原文链接地址
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项目EPC-酒店及室外弱电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项目 EPC-酒店及室外弱电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 ( 第二次)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 第二次 公开竞争性比选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城区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项目 EPC酒店及室外所涉及的综合布线与信息网络系统(设施信息网)、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紧急求助报警系统、信息接入、设施信息网、门禁及入侵报警、五方对讲、电子巡更、信息发布、无线对讲、机房工程、停车场管理系统等建设内容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266108.8元。
2.4 招标范围:
2.4.1对项目预算书所列的所有 设施、设备、系统 进行采购、安装、调试、运维、网络、技术支持等。
2.4.2全面负责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所有 设施、设备、系统 的日常维护、更新、升级以及相关伴随服务工作。
2.5 交货期(建设期)、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
2.5.1 交货期(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
2.5.2 缺陷责任期:垫江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
2.5.3 质保期: 所有设施、设备、系统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设备各项参数指标正常且稳定运行 1个月后,经使用单位和招标人确认满足相关功能要求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次日起算3年。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预算书、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2-25 17:00:00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6-02-26 17: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02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立生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财富大厦十五楼 地 址: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财富大厦十四楼
邮 编: 邮 编:
项目负责人: 胡老师 项目负责人: 朱老师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监督部门: 垫江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