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经营性用车项目-询价公告
- 2025-12-18
项目名称: 采购经营性用车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CQMR-ZB-25188
招标公司: 重庆璧山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经营性用车项目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重庆明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 重庆璧山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采购经营性用车项目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元)
投标 保证金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经营性用车项目
100000.00
2000.00
1
工业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资金,采购预算 100000.00 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 自行在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 ” 子网站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 供应商 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 响应 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璧山分中心开标二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 1 号附 3 号三楼)。
(三) 响应 文件递交时间: 2025 年 12 月 29 日北京时间 13:30 起至 响应 截止时间止。
(四) 响应 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29 日北京时间 14:00 。
(五)开标时间: 2025 年 12 月 29 日北京时间 14:00 。
(六)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详见 “ 第一篇 询价采购邀请书 一、询价内容 ” 。
(二)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
1. 供应商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不允许使用单位结算卡转账)转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否则,保证金无效。
2. 供应商应自行考虑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注:供应商须按照 询价 文件 “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 要求 四 、资格 条件及其他 (六) 保证金缴纳 证明文件 ” 提供 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及保证金缴纳凭证等 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保证金的到账时间
在 响应 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即北京时间 2025 年 12 月 29 日 13:00 分)前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保证金为有效保证金。
(四)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收款户名:重庆璧山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0查看完整信息183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璧山支行
付款用途:采购经营性用车项目保证金
(五)保证金的退还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退还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还至各供应商银行基本帐户。
注: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8 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9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 /bishanweb )上发布,请各 供应商 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 供应商 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 供应商 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 响应 截止时间递交的 响应 文件,恕不接收。
(五) 响应 费用:无论 询价 结果如何, 供应商 参与本项目 响应 的所有费用均应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响应 ,否则按无效 响应 处理。
(七)本项目 不 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 响应 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 供应商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 ,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璧山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封 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铝山路 20 号( A-1 物流仓库)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明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蒙雨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 号 1 幢 12 楼
附件:
采购经营性用车项目询价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