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重庆市能祥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
- 2025-12-16
项目名称: 重庆市能祥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5CQ1000204
招标公司: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重庆市能祥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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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重庆市能祥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5CQ1000204 转让底价 118.8(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12-16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01-13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 标的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金秋/查看完整信息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市能祥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市能祥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
法定代表人 万强
成立时间 2014-09-22
注册资本 4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40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1229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汽车租赁,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服务;水电安装、维修;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化危品)、保洁服务;停车场管理;销售: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会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否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0% -
2 重庆祥龙天然气有限公司 40% -
3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20%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02.27万元 16.72万元 2.2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87.81万元 170.57万元 417.24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5-11-30 469.26万元 1.17万元 1.1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63.75万元 147.43万元 416.32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5-12-04
评估基准日 2024-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3)2025年11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18.8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35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 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受让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价款及服务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5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9号品鉴硅谷园10幢3-1厂房
法定代表人 王勇
注册资本 23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133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中央单位西南交易分中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金秋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