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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吉胜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2025-12-16

项目名称: 重庆吉胜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202512001911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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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吉胜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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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重庆吉胜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202512001911 转让底价 1423.24(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12-16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12-22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永川区 标的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陆盼盼/查看完整信息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吉胜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吉胜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永川区

法定代表人 曹普

成立时间 2020-07-13

注册资本 148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148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8MA611LTE0J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罗普特(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5-09-30 0万元 -0.05万元 -0.0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1476.24万元 53万元 1423.2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2025-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据评估报告载:截止 2025 年9月30 日,被评估单位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480万元,两者差异系被评估单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所致。

二、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2025年9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423.24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要求 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总价款的50%,含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剩余交易款项由受让方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60日内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并按年化15%的利率(折算日利率约为0.0411%)按日向转让方支付利息(具体计算方式=未支付所有剩余价款×折算日利×天数,天数计算方式为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到受让方支付所有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结算账户止,以到账为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5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总价款的50%,含交易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结算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 /News2017?id=204 );剩余交易价款由受让方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60日内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并按年化15%的利率(折算日利率约为0.0411%)按日向转让方支付利息(具体计算方式=未支付所有剩余价款×折算日利×天数,天数计算方式为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到受让方支付所有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结算账户止,以到账为准)。若受让方在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60日内仍未足额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即视为受让方违约。

6、受让方须同意:(1)重庆联交所在收到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总价款的50%,含交易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重庆联交所在收到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总价款的50%)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罗普特(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390号17楼

法定代表人 曹普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6MA60468B7H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国资监管机构 无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决议类型 /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决定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产权交易分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陆盼盼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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