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巴合齐乡1村4组11.5亩承包地使用权及附着物的
- 2025-12-15
项目名称: 疏勒县巴合齐乡1村4组11.5亩承包地使用权及附着物的
招标公司: 疏勒县人民法院
采购标的物: 承包地使用权及附着物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疏勒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疏勒县巴合齐乡 1村4组11.5亩承包地使用权及附着物 的
公告
疏勒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 10时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 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网址:http://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疏勒县巴合齐乡 1村4组11.5亩承包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截止日为2038年11月1日)及附着物(附属物包括果树、葡萄树、冷库、简易房、彩钢棚、彩板房等) 。
评估价: 203590 元, 起拍价: 173051.5 元,保证金: 15000 元,增价幅度: 1000 元。
该标的物位于 疏勒县巴合齐乡 1村4组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和附着物 。标的物 包括 11.5亩承包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截止日为2038年11月1日)及附着物(附属物包括果树、葡萄树、冷库、简易房、彩钢棚、彩板房)等 ,目前被疏勒县人民法院查封。标的物 中土地为农用地,上面有果树等附着物,面积为 11.5亩,除此之外的0.5亩地上有冷库、简易房、彩钢棚、彩板房等附着物。
标的物周边防风林、机井、田间道路、农用电力设施等比较齐全,灌溉条件较优。
标的物可能受兵地融合政策或其他地域性政策的影响,具体的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疏勒县人民法院联系安排时间看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标的物及附着物无法办理产权手续。买受人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按照被执行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使用标的物,也可在发包人和买受人自愿的情况下重新签订合同,此类情况不在本案的处理范围之内。标的物面积、附着物、果树等可能存在瑕疵或偏差,以实际面积及情况为准。冷库、简易房、彩钢棚、彩板房均为自建,房屋安全性,使用范围及其他情况需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巩固、翻修等事宜),使用中的安全性本案中无任何保证,产生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后果,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及附着物使用中电线、水管、田间道路及其他设施的安全使用及所产生的任何后果需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及附着物可能受到当地政策、治安、规划、村委会提出的相关要求的限制,需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服从落实。使用标的物及附着物能否享受政策性补贴或其它相关利益,以当地政府的政策及规定为准,本案中无任何有关信息。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疏勒县人民法院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 的 实物现状 已予以确认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 除上述以外的任何情况,买受人需发包人自行协商解决,一切以实际情况为准,本院不作任何保证 ) 。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 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疏勒县人民法院;
账号: 623263830010379056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疏勒县支行
交款时注明标的信息和用途,以便法院查收。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 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疏勒县人民法院咨询。
联系人:艾法官,付法官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疏勒大道 55号
此公告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疏勒县人民法院
2025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