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碚香粮油智能化大米生产项目-粮食机械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2-15
项目名称: 重庆碚香粮油智能化大米生产项目-粮食机械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北碚区龙凤桥街道龙车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采购标的物: 粮食机械设备项目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重庆碚香粮油智能化大米生产项目-粮食机械设备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北碚区龙凤桥街道龙车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的委托,对 重庆碚香粮油智能化大米生产项目-粮食机械设备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磋商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成交供应商(名)
1
重庆碚香粮油智能化大米生产项目-粮食机械设备
189.25
1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预算金额为189.2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 (2025年12月15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7 时00分)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cqyxzxgs@163.com,联系人:田老师:查看完整信息)获取采购文件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并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时00 分至2025年12月26日14时3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碚区龙凤桥街道龙车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时30分。
五、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2、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用现金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采用信封包装,信封上写明单位名称并盖单位鲜章且自行密封好。
3、保证金退还方式
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除中标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4、 未在规定时间前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当场退还其响应文件。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北碚区龙凤桥街道龙车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龙凤桥街道龙车村中心组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