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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环卫中心船舶(水域环卫趸)上墩维修服务

  • 2025-12-15

项目名称: 合川区环卫中心船舶(水域环卫趸)上墩维修服务

项目编号: 82025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船舶水域环卫趸上墩维修服务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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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环卫中心船舶(水域环卫趸)上墩维修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82025查看完整信息

发布时间:2025-12-1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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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1: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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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采购人) 对合川区环卫中心船舶(水域环卫趸)上墩维修服务(项目)采用 最低价 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限价): 457400 元)

包1

包合计: 4574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商务服务 -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

需求描述:

该项目工程工期 30 日历天, 在本合同经采购人 、 供应商双方签订后,以 采购人 通知供应商进场时间之日起算。

1.施工过程应遵照国家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地方环保、海事、船舶检验中心等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下称“物料”)由 供应商 负责采购并承担所有费用。 供应商 采购的物料,其质量、规格、性能及环保要求等,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全部标准与要求:

2.1.强制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

2.2.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及其附件中所明确的物料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要求。 供应商 应在采购前,将拟采购物料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样品(如需要)等资料报 采购人 审核批准。未经 采购人 书面批准, 供应商 不得进行采购。对于未按本条规定采购或报批的物料, 采购人 有权拒绝接收并使用,且工程相应部分将不予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及工期延误由 供应商 承担。

3.工程完工后, 采购人 组织采购小组人员及邀请船舶检验专家按国家相关规定验收, 供应商 按相关规定予以协助完成相应证书更换更新,验收合格后双方认可签字。验收涉及的相关费用由 供应商 负责。

4.经船舶检验中心检验通过后并完成相应证书更换更新,采购人验收。

展开

¥ 457400 1 (项) ¥4574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船舶维修等相关服务(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具备有上墩维修服务的场地和条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5-12-18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12-18 12: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一、经济部分

(一)竞采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技术资料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商务资料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0 天

2、实施地点: 重庆市市辖区合川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含船舶拖运、上下墩、进出场等所有费用),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船舶上墩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工资(保险、津贴等)、作业设备、税金等。成交人应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历天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由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支付工程维修总价的95%。工程总价的5%作为剩余价款,用于担保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缺陷责任期满,且供应商已履行完毕所有保修义务后,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申请无息支付剩余价款。采购人应在收到申请后完成审核并无息支付。

4.以财政部门拨付为准。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如对网上竞采文件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如对采购流程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运营。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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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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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x

合川区环卫中心船舶水域环卫趸上墩维修服务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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