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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园(市级)大楼一期采购家具网上询价公告

  • 2025-10-16

项目名称: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园(市级)大楼一期采购家具网上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标的物: 家具项目家具用具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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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园(市级)大楼一期采购家具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 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191,500.00 元, 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办公家具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3,800.00

包合计: 191,5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家具用具

需求描述

详细见附件。

191,500.00 元 1(批) 191,5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5-07-25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7-25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

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 开户行:

建行重庆沙坪坝上桥支行

* 账户名: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账 号:

5000查看完整信息096

* 注:请供应商按项目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并完全响应。响应文件请以PDF格式文件上传。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津校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采购家具到达完成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清点品名、规格、数量;作出交货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商品在采购人所在地使用正常,完好无损,如有缺陷,由供应商负责调试或补齐。

3.中标商中标后需提供相关样品,样品必须符合参数要求,甲方认可后方可批量生产。

4.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家具品种、规格、数量、参数等与采购需求文件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产品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总价需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二次深化设计、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税费、人工费、技措费、管理费、保险、清洁等完成项目全部要求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2.供应商须报出产品价格明细表。

*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注:若以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出具担保方需满足渝财采购[2023] 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经中标人申请,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无息退还手续(如遇采购人正常放假,退还时间顺延至采购人正常上班后起算退还时间)。

2.中标人于合同约定时间,按学校要求安装到指定地点。安装时,学校仅提供施工用电电源。验收合格前,学校不承担产品的安全保管责任。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合同全额税收发票,采购人在15个日历日内办理合同金额的100%支付手续(如遇采购人正常放假,支付时间顺延至采购人正常上班后起算支付时间)。

备注:付款方式必须完全响应,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 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 “ 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 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联系人:

宋老师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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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联系人:

朱老师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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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定)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园(市级)大楼一期采购家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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