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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冷链仓储交易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EPC

  • 2025-09-05

项目名称: 潼南区冷链仓储交易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EPC

项目编号: 2402-500152-04-01-668855

招标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EPC冷链仓储交易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冷链仓储项目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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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冷链仓储交易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一期)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潼南区冷链仓储交易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EPC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代码: 2402-500152-04-01-668855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融资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潼南高新区 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冷链仓储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23946㎡。其中城乡配送仓储设施11407㎡,冷链仓库72667㎡,公铁联运仓储11056㎡,展示交易中心20000㎡,综合服务中心8816㎡等。城郊大仓“平急两用”项目总建筑面积58000㎡,其中改建面积50000㎡,新建建筑面积8000㎡。农产品冷鲜库改造15000㎡,冷藏库改造15000㎡,粮油库改造17000㎡,加工分拣包装中心6200㎡,综合楼4800㎡ 及附属设施(含管网、道路等)及铁路专用线工程 等。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 98000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82418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 ( 铁路专用线工程除外 ) 、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范围如下:

( 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铁路专用线工程(含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部分的相关工作,除以上部分的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 。 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变更设计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配合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竣工验收等工作。

( 2)建筑安装部分:包括工程施工 ( 不含铁路专用线工程 ) 、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

( 3)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完成本项目 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项目业主和总承包人共同招标,招标文件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 铁路专用线工程的施工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

( 4)如出现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管理,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违法转包的,一经发现,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两次以上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减少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索赔。

注:发包人根据建设所需,有权随时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不会因此作出任何补偿。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095 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其中: ☑设计周期:☑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 18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915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 1)、(2)项的资质条件:

(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 .1. 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条内容。

3 .2 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条内容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9-08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5-09-11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29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奕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金潼大道123号

地址: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16号

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人:

周小兵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402660 邮编: 40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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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电话: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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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潼南兴潼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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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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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重庆潼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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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

750查看完整信息01-498

招标公告.pdf

[5002232025090500101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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