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油气生产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 2025-09-04

项目名称: 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油气生产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ZY25-SH10-FW1138C/ZB-CQSYB-2025-013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油气生产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免费查看原文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油气生产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ZY25-SH10-FW1138C/ZB-CQSYB-2025-0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油气生产运维服务项目 (二次)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 浙江油田分公司 重庆天然气事业部 ,服务资金来自 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为了更有效的优化管控模式、强化油气生产运维服务力量,结合大安区块生产实际情况,现需外部力量提供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油气生产运维服务工作,针对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辖区域内油气水井、设备设施及油气水集输管道维护巡检;属地相关责任落实;属地HSE管理,负责中控室日常运行管理,油气生产井场、集输场站及长停井巡回检查和日常作业操作;相关生产资料建立并录取;隐患排查上报并整改等服务工作。本项目已通过相关审批,资金已落实。

2.服务内容:

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需按照以下工作内容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中控室日常运行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

(1)负责对各油气生产现场日常运行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并对异常生产情况核实后向上级进行汇报处理;

(2)负责对各油气生产现场作业进行远程视频监督,对作业人员是否违章作业、安全监护及属地监督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视频核查;

(3)负责重庆天然气事业部生产销售数据的收集核对,完成生产报表、销售报表、重点井生产情况报送,A2、A5、A8等系统录入工作;

(4)负责长停井、管道、计量交接、转水等系统远程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处理;

(5)负责收集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气田水相关数据,根据库存变化合理调度气田水拉运工作;

(6)按照应急演练及应急处置程序,参与应急演练或应急处置活动,进行指令的上传下达;

(7)负责对站控、视频监控等系统进行日常操作,并对系统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处理。

2)油气生产井场、集输场站运维服务主要内容:

(1)负责油气生产井场、集输场站巡回检查,录取记录生产运行参数,建立相关管理台账;

(2)根据甲方生产组织调度安排,负责各平台采输气相关操作;

(3)遵循甲方的管理要求和规程,严格执行甲方下达的生产指令,并实施相应的HSE管理措施;

(4)根据甲方资料录取规定,按时完成生产资料录取,并向甲方汇报;

(5)负责油气生产井场、集输场站设备设施运行操作和基础保养,通球清管作业,进行日常运行情况监控,配合完成检维修工作;

(6)负责油气生产井场和集输场站仪器仪表、设备设施安全附件更换清洗及送检工作;

(7)负责油气生产井场和集输场站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配合完成服务范围内药剂加注、增压、气举、井下作业等增产措施落实工作;

(9)负责对属地范围内的服务商作业活动进行监管,按照甲方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对服务商作业活动监护管理;

(10)负责服务范围内的现场三基工作实施;

(11)配合甲方参与新投场站、流转场站交接验收工作;

(12)负责油气生产井场和集输场站的属地日常管理。

3)长停井及油气水管道巡护服务主要内容:

(1)负责油气水管道及附件的日常巡检维护、警示标识设置、中高后果区管道加密巡检、施工点安全监护、管道安全宣传、管道作业安全告知及监护、管道巡检影音资料等收集等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

(2)负责服务范围内油气水管道的壁厚监测、阴极保护测试操作,并建立相关台账;

(3)按照甲方管理要求进行长停井巡检维护,配合相关措施作业落实;

(4)负责长停井及油气水管道应急处置工作;

注: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按照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

3.服务地点: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管辖区内(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四川省泸州市等地)。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服务通知之日起2年。

5.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6.招标范围: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油气生产运维服务。包括:油气水井、平台及场站(集气站、集气脱水站、中心站、增压站、中控室等)生产运维、油气水井的生产管理与操作、服务范围内的现场三基工作、属地HSE管理、管道巡检、隐患排查上报及整改、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油气水井动态跟踪、基础资料台账建立及录取等。承包商须具备服务能力、满足招标人需求的人员与设备,开展服务管理等工作。

7.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8.报价方式:固定单价综合下浮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 .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 .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生产运维服务项目或采集输相关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和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对应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3.4.6 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 .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设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0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2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生产负责人1人,平台生产运维服务人员加管道巡护服务人员不少于86人,中控调度室不少于15人。须提供承诺书

3.5.2 项目负责人:

1)具有石油工程主干专业(石油工程或油气储运工程或油气田开发工程或油气井工程或资源勘察工程或煤层气抽采技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须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项目负责人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管理资格证。须提供承诺书

3.5.3 技术负责人:具有石油工程主干专业(石油工程或油气储运工程或油气田开发工程或油气井工程或资源勘察工程或煤层气抽采技术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安全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5 生产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相关技术服务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6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平台生产运维服务人员中持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证件(项目代号:R1)人员不少于30人。须提供承诺书

3.5.7 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一致,并长期在项目现场提供服务。须提供承诺书

3.5.8 投标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业务服务工作岗位、职责明确,相互不兼职。须提供承诺书

3.5.9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身体健康,满足现场工作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3 .6 设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巡检车辆不少于12台,(注: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通知为准,用于各作业现场巡检通勤,皮卡或越野车均可),满足现场服务要求。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 . 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7.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请于202 5 年 09 月 04 日至202 5 年 09 月 10 日 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bidder/ebid/base/login.html )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 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 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9月2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0 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 202 5 年 09 月 25 日09:00(北京时间) ;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马天祥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联系邮箱: zsyhangzhou@163.com

异议受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受理邮箱:shzbyy@

技术支持团队 : 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

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

一、异议提起流程

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

二、异议事项及时限

(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三、异议形式及内容

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

(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

(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

(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

四、不予受理情形

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

(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

(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

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

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附件1

异议函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受理部门:

异议提起人(公司):

异议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业主单位: 招标人:

招标机构:

招标时间: (例2021/08/26) 投标时间:

开标时间: 评标时间: 定标时间:

异议内容: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主要诉求: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

异议提起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 性别: 年龄: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自律守则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

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

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 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附件)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