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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污水处理厂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 2025-08-28

项目名称: 石柱污水处理厂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招标公司: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

采购标的物: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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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石柱污水处理厂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 . 项目 概况 : 为 保障管网工作人员管网维护时的安全有效 , 需新增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2 .比选范围 : 采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套。

3.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实施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采购

2

7900.00

15800.00

国产( RHZK6.8L)

合计

?158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捌佰元整)

4.投标人 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销售授权证明文件(提供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有2家或以上投标,则作为废标处理)

4.3 2022 年以来签订的 10000.00 元以上的类似购销合至少 1 个,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均可(提供合同复印件)。

4.4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 2025 年 5 月至 7 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 2)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 3)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 4)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2)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 4.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 4.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4.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4.6)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 4.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4.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5. 技术 参数 : 国产( RHZK6.8L)。

6. 工期 : 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天 内, 供货 方需按 比选人 要求按时 供货至 指定地点。

7. 供货地点: 石柱污水处理厂。

8.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该货物的合格证。

9.质保期: 质保期 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因素导致的一切问题,由中标人免费换新。

10. 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 15800 .00 元(大写: 壹万伍仟捌佰 元整 ) , 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11. 本采购项目为 单 价包干,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报价包含完成产品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包装费、保险费、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12. 到货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至合同价款的 97%,余3%尾款待质保期满后 【 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

1 3. 报价文件组成

( 1 )投价函

( 2 )投标报价组成部分

(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4 )营业执照及授权证明

( 5 )业绩证明

( 6 ) 信誉 承诺书

( 7 )其它资料(如有)

1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4.1 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14.2 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司将否决所有投标,重新组织报价评审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我司将结合项目要求、 技术响应 等因素进行评审 , 在 满足 资格条件 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 者 为 中标 单位。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

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①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②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倍;

③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签订本合同前,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比选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④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⑤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之日止。

⑥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后14天内 无息 退还。

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投标人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15.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15.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进行密封,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生技管网科。并提供载有全部投标文件内容PDF版本(必须使用复印件和印刷文献的除外)的电子U盘 1 份。 未按要求提供 的 投标 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

16 .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 年 9 月 8 日 10 时 00 分之前 ,地点: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一楼会议室 。

16 . 3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16.4开标时间: 2025 年 9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16 . 5 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比选 人不予受理 。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上发布。

18.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

地 址: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 38号

联系人:杨晓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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