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总队2025年“渝警法林”微信公众号运营微服及宣传推广
- 2025-07-28
项目名称: 法制总队2025年“渝警法林”微信公众号运营微服及宣传推广
项目编号: 82025072810903897
招标公司: 重庆市公安局
采购标的物: 新媒体运营、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宣传推广服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微服及宣传推广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公告中
法制总队2025年“渝警法林”微信公众号运营微服及宣传推广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82025072810903897)
发布时间:2025-07-28 17:10
浏览次数: 25
剩余2天15小时21分1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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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
2025-07-28 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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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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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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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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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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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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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 重庆市公安局(采购人) 委托 对法制总队2025年“渝警法林”微信公众号运营微服及宣传推广(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限价): 120000 元)
包1
包合计: 12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信息技术服务 -运营服务 -其他运营 -新媒体运营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20000 1 (批) ¥12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内容转载涉及知识产权,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所需内容转载媒体的授权书(提供内容转载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5-07-31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7-31 16: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云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PDF格式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包含策划、脚本、拍摄、配音、出像、编制制作、合成包装、影像资料、文件上传/下载、文件格式转换、人工费、利润等内容所有服务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期限应至少覆盖至合同期满之日,否则供应商应以其它方式补足),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且无任何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合同签订后,每半年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照采购人书面确认的考核结果,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与实际服务费金额等额的正式合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半年实际服务费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的指定收款账户付款的,无论成交供应商是否收到,均视为采购人已履行完毕相应的付款义务;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5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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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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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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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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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x
法制总队2025年渝警法林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宣传推广服务定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