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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足医院(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零星标识制作采购网上询比公告

  • 2025-07-28

项目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足医院(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零星标识制作采购网上询比公告

招标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广告服务零星标识制作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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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胜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足医院(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零星标识制作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 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144,500.00 元, 价格类型: 总价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2,000.00

包合计: 144,5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广告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144,500.00 元 1(项) 144,5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8-05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

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 开户行:

中国银行重庆分行大足双桥支行

* 账户名:

重庆智胜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

* 注:请供应商按项目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PDF)格式一份。上传电子文档必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电子文档与纸质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所需产品的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送货上门并更换,一般物品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突发事件或紧急物品应随叫随送,满足医院工作正常开展。

2.对于其他成交供应商日常难以交付产品的情况,由采购人提前1日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计划交付产品。

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照规定时间供货,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其计算方式如下:

延误供货超过采购时间约定1天,每延迟1天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500.00元,以此类推;成交供应商供货延误累计超过7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若成交供应商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5.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采购计划中确定的规格、品牌、数量、时间、交货地点等向采购人供应产品。

6.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成交供应商应主动通知采购人。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7.采购人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退回给成交供应商,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交货附件:成交供应商按供货通知单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清单等。

9.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要求或行业惯例的包装封装要求。

10.成交供应商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

11.成交供应商将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使用科室进行当面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资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实际采购的数量出具正式发票与采购人结算。采购人一个季度结算一次,由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当季度的全部金额。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 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 “ 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 公开曝光。

5、为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要求,为确保我院采购需求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现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足医院(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零星标识制作采购》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智胜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陈老师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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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 联系人:

郝老师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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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足医院(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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