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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盐采出槽二次采购

  • 2025-07-16

项目名称: 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盐采出槽二次采购

招标公司: 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蒸发式冷凝器锂盐采出槽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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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锂盐采出槽二次采购

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锂盐采出槽( 1V7301 ) 已由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 采购,业主为 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 为 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蒸发式冷凝器进行公开采购。

一、 比选 范围

1. 锂盐采出槽( 1V7301 ) 设计、制作、整体运输、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全套图纸资料等服务,并向甲方提交界区所需专业的所有接口条件。

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及部件采购、选型、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包装、运输和保险、配合并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包含但不限于全套质量证明书、安装图等)、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和易损耗件的提供等全部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招标《技术要求》所示的文件、图说(含文字及数字表诉内容)和答疑、补疑等包含的所有内容为准)。

2. 交货地点: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比选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单位资格 :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生产资质:比选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应具有(或独立承担过)类似供货业绩 3个及以上。注: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

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 领取、保证金

1、比选文件的说明及比选文件领取:1、领取网址: ;联系人:石方棋,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四、报价书、资质文件的递交

1、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报价单格式如附件。

2、比选申请文件袋密封要求(一式三份):

( 1)比选申请文件袋分 “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最后合装进“比选申请文件”大袋。

( 2 ) 投标函部分装入 “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 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4)“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比选申请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比选 人: 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名称: 锂盐采出槽( 1V7301 )

比选申请人:

3、请比选申请人于2025年7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前以快递形式或加密邮件的方式送达。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化工园区化北路 2#(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邮件方式:盖章后按三部份分开扫描,邮箱:cqglion@163.com.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开标时间由比选人确定。

五、比选范围及要求:

1、本次比选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数量

单位

1

锂盐采出槽( 1V7301 )

~ Φ2800*3800

V=12m³

TA2

1

详细要求见《技术要求》。

2、报价要求: 比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位应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报价,且中选价格不因市场因素进行调整。

(1)包括比选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运输(含包装、运输至甲方项目现场)、保险(交货前)、现场服务(含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培训、性能验收合格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质保期为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18个月(以先到为准)。

(2)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均应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利费、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关税、增值税等)、运杂费(上车费、运费等)、保险费(交货验收前)、包装费、安装的差旅费、调试费及调试、验收所需的材料费、检测费、性能验收合格费、培训费、质保期内易损件的更换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且为完成比选范围内容的所有费用的固定总价,一旦报价单位中选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

六、比选评审办法:

1、评审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参选报价低的优先;参选报价相等的,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1.技术部分:30分

2.商务部分:10分

3.参选总报价:60分

评标基准价

以本次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最终所报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技术评分标准( 30分)(A)

技术部分总体评审标准

评审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 取算术平均值为该 比选申请人技术部分 得分。

技术部分 得分的最终结果 保留两位小数 , 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

制作方案( 18分)

提供制作工艺描述,质量保证,从技术方案合理性、技术要求响应,

评委根据投标方案, 进行横向比较 独立打分 , 优秀得 15-18分,良好得8-15(不含)分,一般0-8(不含)分;

制造能力( 5分)

提供设备的制造、检验、试验所投入的设备配置表。评委根据比选申请人对设备的制造、检验、试验所投入设备配置情况及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等级进行横向比较 独立打分 , 优秀得 4-5分,良好得3-4(不含)分,一般0-3(不含)分;

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及安全性能( 2分)

制造、检验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安全性能保障措施 措施 :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得 0-2分;

售后服务方案( 5分)

1、比选申请人自行拟定售后服务方案,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响应时间、质保期限、质保期内维修维保服务、质保期外维修维保、质保期内外备品备件明细价格及优惠方案等,优的得2-3分,良好得1-2 (不含) 分,一般得 0-1 (不含) 分。

2、比选申请人自行拟定供货及安装指导、调试运行方案,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供货安装指导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安排、时间进度安排、安装指导人员配备、安装作业流程、移交流程等,优的得1.5-2分,良好得1-1.5 (不含) 分,一般得 0-1 (不含) 分。

商务部分总体评审标准

商务 部分 评分为客观评分,评审委员会 按 以下 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 进行 评分 且保证分值统一 。

商务部分

( 10 分)( B )

1 、类似业绩( 2 分)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3 个,每增加 1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比选申请人需提供项目合同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或项目名称、合同签订双方的名称、合同采购内容(标的物)、双方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体现的合同名称或项目名称、合同签订双方的名称、合同采购内容(标的物)、双方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与业绩要求不一致时,按不利于比选申请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2 、质保期( 2 分)

本项目资格要求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比选申请人在此要求的基础上承诺设备稳定运行,且承诺供货设备的质保期增加半年,加 1 分,最多 2 分。

比选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填写增加质保期期限。

3 、交货期( 4 分)

交货期 40 天(含),得 4 分;交货期 50 天(含),得 3 分;交货期 60 天(含),得 2 分,交货期超过 60 天(含),不得分。

4 、付款方式( 2 分)

本项目付款要求:方式一:预付款: 30% ,提货款: 30% ,性能验收款: 30% ,质保金: 10% ,得 0 分; 方式二:预付款: 20% ,提货款: 30% ,性能验收款: 40% ,质保金: 10% ,得 1 分;方式三:预付款: 10% ,提货款: 30% ,性能验收款: 50% ,质保金: 10% ,得 2 分。

以上付款方式三选一。

参选报价评分标准( 60分)(C)

评标 评标基准价得 60分。

在此基础上,申请总报价与评选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0000元扣1分(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算),最多扣20分。

评标程序

1. 先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初步评审合格的参选人。

2. 评审 小组 按照规定的评分方法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文件技术部分、 报价、 商务部分进行评分。

3. 评审 小组汇总比选结果,推荐比选候选人,提交比选报告 。

比选申请人得分

比选申请人得分 =A+B+C

2、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 3) 评审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八、签订合同:

1、报价单位中选后,比选人根据中选单价与中选人签订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比选人有权取消比选资格。

九、 保密

参与比选参选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比选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串标、围标,或采取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否则将失去参与比选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应积极配合比选人的该项目相关工作。

3、比选人有权在报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后10日内,取消本次比选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一: /upload/202507/16/202507查看完整信息.doc

附件二: /upload/202507/16/202507查看完整信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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