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无人驾驶飞行器制造产业园(一期)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项目(便道)
- 2025-06-19
项目名称: 重庆梁平无人驾驶飞行器制造产业园(一期)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项目(便道)
招标公司: 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项目便道项目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受 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的委托,对 重庆梁平无人驾驶飞行器制造产业园(一期)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项目(便道)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 投标供应商 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
(元)
成交人数量
(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重庆梁平无人驾驶飞行器制造产业园(一期)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项目(便道)
1393444.6 0
10000.00
1
建筑业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采购预算1393444.60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 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三)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供应商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供应商 公章)。
2. 投标供应商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供应商 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 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供应商请于 2025年6月19日起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 (/liangpingweb/) 自行下载查看关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
( 二 ) 投标 响应文件递交
1. 投标响应文件 递交:本项目采用 线下 递交方式, 投标供应商 应在 投标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 在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 投标响应文件 的 递交。
2. 投标响应文件 递交开始 时间: 2025年6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5 年 6 月 30 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 三 )磋商信息:
1. 磋商开始时间:202 5 年 6 月 30 日 1 0点0 0 分(北京时间)。
2. 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 线下 磋商方式, 投标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 (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 ) 或其授权代表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指定磋商地点(地址: 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会议室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高新大道 350号八楼))参加磋商。因 投标供应商 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磋商的,其后果由 投标供应商 自行承担。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应当 银行存单形式 提交。
1. 参与磋商的 投标供应商 应 当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名字,在重庆市梁平区下列任一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重庆银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具短期存单。
2. 短期存单须为凭存单可取形式,不设密码,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短期银行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 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其他应提供的资料附短期银行存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法人章。短期银行存单原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一次性递交。短期银行存单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保管。
4. 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供应商(至少中选人)递交的短期银行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在开具短期银行存单的银行机构进行取款的,视为投标供应商未提交短期银行存单,对已取得中选资格的投标供应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选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
( 1) 投标供应商 没有在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 2)磋商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
( 3)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与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 三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 投标供应商 :未成交 投标供应商 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由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直接退还;
成交 投标供应商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由 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直接退还。
六、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三 )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 (/liangpingweb/)上发布,请各 投标供应商 注意下载;无论 投标供应商 下载与否,均视同 投标供应商 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 四 )超过 投标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递交的 投标响应文件 ,恕不接收。
( 五 )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 投标供应商 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 投标供应商 自行承担。
(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 七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 八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 投标供应商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投标供应商 ,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老师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高新大道 350号八楼
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老师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昌隆路 6号8幢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