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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生活物资供应商采购网上竞采公告

  • 2025-05-07

项目名称: 食堂生活物资供应商采购网上竞采公告

招标公司: 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标的物: 动植物油制品农副食品食堂生活物资供应商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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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人)委托对食堂生活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10,40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 410,4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需求描述:

食堂生活物资供应商采购(具体详见网上竞采文件)

¥410,400.00 1(件) ¥410,4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 (2)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5-12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5-12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具体详见竟采文件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期限: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交货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验收方式:配送采用自主管理模式,由场所后勤部门直接管理食堂物质配送。每日对物资的配送质量进行评估验收,每月对配送价格进行监督,同时根据民警职工和戒毒人员的反馈及时调整改进。

(四)送货方式及时间: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由单位食堂管理人员提前一天下单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次日早上6点30分前将所有物资配送到单位食堂。

* (二)报价要求:

为保证物资质量和安全,报价以永辉超市价格为基准,以折扣率(折扣率最高限价为100%)方式进行报价,以每个季度永辉超市价格为市场基准价,进行折扣率的填报,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折扣率报价包括所有的食材费、货物费、人工费、管理费、劳务费、运输费、损耗费、保险费、下车费、搬运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若供应商报价不满足以上要求,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供应商总报价以“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系统填报价格为准。

* (三)付款方式:

(一)结算价格

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以单位食堂所需采购物资在永辉超市的同类货源每月最后一周任意一个工作日的早市期间最低挂牌价为基准价(特价商品除外),基准价为采购限价,结算价格为基准价*中标折扣率,服务周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在成交供应商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无异议,本合同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年);永辉超市市价的考察及确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成交供应商代表共同考察并签字确认。如果所提供的食品在永辉超市无法核价,可参考其他超市价格;如果超市无法核价,可参考附近菜市场价格。

(二)结算方式

1.成交供应商送货当日开具送货单,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在次月15日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后,采购人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月实际服务费用(根据考核情况核算);另收费用的支付为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供应商出具账单和发票,经审核通过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支付。

2.所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5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1.包装要求

各类货物包装应分别符合国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包装袋上印有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电话,还应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2.货物质量

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

供应商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不得出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经当地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方可销售给食堂。

因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个别食材不能及时提供,成交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

2.物资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换,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

3.因配送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 (八)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食品如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质量问题,采购人将拒绝收货,成交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补充合格产品并配送到位,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同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且按本次送货总金额的10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

2.经验收后,成交供应商所供物资不满足采购合同物资清单中所列的质量标准,采购人可拒绝支付该项不合格物资货款,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满足质量标准的替代产品。

如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或拒绝提供满足质量要求的替代产品,成交供应商应按本次送货总金额的10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供货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按本次送货总金额的10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换供应品种、调整数量、因客观原因需调整的,成交供应商应提前48小时提前告知采购人,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成交供应商出现私自更换产品品种或不按约定数量供货的,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成交供应商应按本次配送总金额的10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成交供应商所供物资未达到食品安全标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按本次配送同类产品总金额的3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

5.在合作过程中,若发生食品安全、食物中毒等质量安全事故,经国家认可检测部门检测后确定责任主体为成交供应商时,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解除双方合同关系,扣除成交供应商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6..在供应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若有违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九)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杜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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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 联系人:

钟老师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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