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渡口院区一期急诊科,放射科,中医康复科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行业快采公告
- 2025-04-19
项目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渡口院区一期急诊科,放射科,中医康复科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行业快采公告
招标公司: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对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渡口院区一期急诊科、放射科、中医康复科零星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采用行业快采 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9,100.00 元) (专业领域: 改造类工程 )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 49,1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大渡口院区一期急诊科、放射科、中医康复科布局调整改造,建设调整的主要内容为:拆除工程、砌筑工程、吊顶工程、楼地面工程、给排水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内容。项目具体要求见“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渡口院区大渡口院区一期急诊科、放射科、中医康复科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挂网版5.16”
¥49,100.00 1(批) ¥49,1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5) 装饰装修相关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 (6) 安全生产相关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5-18 11:00:00(北京)
四、保证金
*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意向供应商须按照附件“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渡口院区大渡口院区一期急诊科、放射科、中医康复科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挂网版5.16”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2023年6月(暂定)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渡口院区(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钢城大道南段260号)
* (三)验货方式:
1 、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 1 )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 2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 3 )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 4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 、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按照“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渡口院区大渡口院区一期急诊科、放射科、中医康复科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挂网版5.16”格式要求报价。
*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合同签订前,成交单位须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质保期满,无质量争议后,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发票,采购人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说明:履约保证金是项目合同履行期间重要保障,也是中标(成交)服务商应当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一部分。
(3)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项目验收合格,提供项目验收报告和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采购人管理部门办理项目款项。
(4)款项支付通过双方开户银行进行,结算费用双方各自承担。申请付款资料包含:相应金额的发票、采购人出具的项目验收报告。
(5)因成交供应商无法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资料导致付款延误,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因不能及时提供付款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 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 “ 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 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 联系人:
袁小妍
* 联系电话: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渡口院区大渡口院区一期急诊科、放射科、中医康复科零星改造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