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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阿依河乡村振兴项目(第二次)_陕西省园林商会-城市绿化工程-园林绿化

  • 2024-12-24

项目名称: 彭水县阿依河乡村振兴项目(第二次)_陕西省园林商会-城市绿化工程-园林绿化

招标公司: 彭水县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园林绿化乡村振兴项目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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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水县阿依河乡村振兴项目(第二次) 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彭水县阿依河乡村振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发〔 2022〕840号、 彭水发改发〔 2022〕44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水县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彭水县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庆街道阿依河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新建草莓新品种试验示范大棚面积约1000平米; 新建采摘示范园标准连栋大棚面积约15000平方米,配套其他附属设施;改造提升花椒基地面积约1200亩,硬化产业 路长约10公里;改造提升枇杷种植基地面积约450亩,新建连体大棚,硬化产业道路长约1.5公里、宽3.5米;新建天冬种植示范基地面积约100亩(后期扩大规模至200亩) ; 配套农村土地整治。 (2)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配套。新 建文体设施2处;新建温室大棚面积约6880平方米(种植 羊肚菌10.32亩);新建中空异型玻璃温室面积约876平方米(用于修建旅游集散中心);种植露营基地植草面积约8.95 亩;新建200立方米、300立方米水池各1个;硬化机耕道等附属设施,新建中空玻璃温室面积约1384.2平方米;阿依河苗寨(胡家湾)村落整治;新建养心康养基地,配套山体步道、文化广场等;新建白茶种植园面积约400亩,配套相关设施;新建黄树湾至汪家山交通设施,配套沿阿依河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人行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生态停车场 面积约1000平方米。(3)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完善。新建污水处理站1个;新建美丽农村路长约12.4公里;新建四好农村路长约29.3公里;新建供水厂1个;山坪塘整治2个;新建综合服务站及配套设施1个等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5645.9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040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 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施工全过程至缺陷修复、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按照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查机构(若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批)合格的要求(若需要);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若需要)。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和材料采购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及审定的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0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120 日历天 ;

施工工期: 960 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市政 行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 以上设计资质;

(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 3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家(负责设计任务的投标单位为 1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承担,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 1 家,则联合体中所有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提供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 (/pengshui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 (/pengshui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 (/pengshui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pengshui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2-27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12-30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pengshui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1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pengshuiweb/)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彭水县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彭水县保家工业园区

地址:

彭水县绍庆街道两江新街80号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人:

李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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