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沙坪坝区东部城区第三批次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人行道(防撞)栏杆采购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2023-03-29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沙坪坝区东部城区第三批次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人行道(防撞)栏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1105-JC-2023- 17
1.招标条件 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沙坪坝区东部城区第三批次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已由重庆迈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迈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本项目自购物资:人行道(防撞)栏杆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工管〔2021〕620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沙坪坝区东部城区第三批次道路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 区(县)。合同金额 4.7亿元,合同工期12月,开工日期:2020年8月,竣工日期:2021年9月。主要工程:沙磁片区6号路为次干道,长1026米、宽32米;7号路为次干道,长572米、宽26米;9号路为主干道,长540米、宽40米;10号路为支路,长430米、宽16米;11号路为次干道,长114米、宽16米;12号路为支路,长622米、宽16米;上新片区(一期)横一线为次干道,双向四车道、长1120米、宽26米-32米,支路双向两车道、长170米、宽16米;纵一线北段为主干道,双向六车道、长1400米、宽32米;纵二线为支路,双向两车道、长666米、宽16米;兼具车行、人行功能。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铺装、管网、照明等工程。
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LG-01
人行道不锈钢栏杆
拉丝304不锈钢φ89*δ2.5mm
米
992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沙坪坝区东部城区第三批次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1000
5
2
人行道不锈钢栏杆
焊管φ89x3.5mm
米
830
3
防撞护栏
Q345B 1.5× 1 m
米
1409
4
防撞护栏
Q355C 1.5×1m
米
651
5
防撞护栏
Q345B 1.5× 0.55 m
米
1298
合计
米
5180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配送经验的 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生产厂商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配送经验,代理商须取得相应生产厂商产品授权。
3.2 许可和认证要求: 具有合法生产经营审批 ,取得重庆市安防工程从业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保持持续有效 。
3.3 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商需具备年产 5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栏杆材料产能配套的配送及安装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
3.4 财务能力要求: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10 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5 00万人民币,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 2 00万元(含)人民币。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产品原材各项质量指标满足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省部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 三 年内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7 履约信用要求: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
3.8 其他要求:( 1)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投标包件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产品参与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各潜在投标人 须在铁建云采平台( https:// )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 2023年 3 月 30 日 09时00分至2022年 4 月 6 日 17时00分在网上 完成报名工作,以缴纳标书费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为准。
4.2本次招标标书费用由招标人收取,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购买时须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信息,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 : 中铁十一局五公司沙坪坝区东部城区第三批次道路项目部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 9901 1231 0110 0212 5431
行 号: 30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缴纳标书费用后 将汇款凭证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待招标人确认后 在铁建云采平台下载电子标书。若铁建云采平台不能正常下载,可联系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沙坪坝区东部城区第三批次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部)购买,请自备存储设备。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投标采取线上投标, 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工作,投标文件须使用 CA锁进行加密(请联系铁建云采平台购买CA锁)。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4 月 21 日 09时00分。
6.开标
6. 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 4 月 21 日 09时00分至10时00分,即开标后1小时内。
6.1.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本次开标采取线上开标。
6.3开标时间:2023年 4 月 21 日 09时00 分。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以下网络媒介:
7.1铁建云采()
7.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3中国大宗物资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沙坪坝区东部城区第三批次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中铁十一局井双项目部
联系人: 何琨 联系电话: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 71号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
2023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