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清流镇永兴寺村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次)
- 2026-09-25
项目名称: 荣昌区清流镇永兴寺村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2405-500153-04-05-201214
招标公司: 重庆市荣昌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荣昌区清流镇永兴寺村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荣昌区清流镇永兴寺村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荣发改审〔 202 6 〕 128 号 ) 项目代码: 2405-500153-04-05-201214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荣昌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重庆市荣昌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采用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荣昌区清流镇永兴寺村、清流社区、 马草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总建设规模为 45.2169公顷;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2.3 ☑ 本项目工程 费用 : 615.95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614.305433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4个月 ,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方式一: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条内容。
4 .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9-29 17:30:00前。
5.3 招标人应于2026-09-30 18: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0-23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荣昌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代理机构: 正久工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9号 地 址: 重庆北部新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4-2
邮 编: 邮 编:
项目负责人: 唐老师 项目负责人: 谭青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监督部门:
电 话:
2026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