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2026年彭水分公司网络接地及市电隐患治理服务项目
- 2026-08-14
项目名称: 询比公告-2026年彭水分公司网络接地及市电隐患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CQBBFA202608060026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网络接地及市电隐患治理服务项目、接地市电整治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 2026年彭水分公司网络接地及市电隐患治理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CQBBFA202608060026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 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
1.1.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4建设地点:重庆市彭水县。
1.1.5采购金额:10.00万元(不含税),结算以订单金额为准。
注:本次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响应。
1.1.6协议有效期:
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2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1.1.7服务范围:D类机房室外局部补地网、D类机房外整套地网重建、C类端局室外地网整治、汽油机隐患治理、市电进线隐患治理,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1.1.8承包方式:承包本工程,不得转包。
1.1.9响应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1.10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2年
1.2 采购内容 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彭水分公司网络接地及市电隐患治理服务
接地、市电整治
-
-
彭水分公司
2年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 }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0 个。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第一成交供应商:份额100% ]
${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 }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系数100%,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 将被否决。
${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 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2.1.2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 } ${ 2.1.3 } 2.1.3 本次 询 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 如 供应商 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 ( 4 ) 。 } }
2.1.4 本次 询 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 1 )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 )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 1 )
${ ( 2 ) 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 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0 年(含)以上。 } ${ ( 3 ) } } ${ 2.1.6 与供应商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5 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安全生产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名称为响应单位名称),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评委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2.1.7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类似项目(通信机房隐患整治)证明材料,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a)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如合同金额不足上述规定金额,但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金额达到上述规定金额且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的视为有效业绩。
b)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8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至少1人、特种作业人员至少3人。
a)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项目经理须具备在响应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机电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造师资质证书的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b)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安全员须附相应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
c)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1)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电工作业)证;
(2)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
(3)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
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注:
①人员不得兼任,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提供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社保局出具的2026年5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②评委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ome)、全国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
③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证件相关信息,如特种作业证存在有效期过期、专业信息不正确或在有效期内未按时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该特种作业证不予认可。
④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9购买保险要求:供应商须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购买包含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内的人身意外类相关保险(保障范围须覆盖本项目全部实施人员,累计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保单证明,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购买并达到相应保额。
2.1.10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 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8月14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 中标 /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8月14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8月14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 10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 12 )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 13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 14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 15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 )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 19 ) } ( 19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0 )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 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 供应商 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 ${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 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 的 成熟稳定的产品 。
${ 2.3.2 产品 。 } ${ 2.3.3 产品 。 } ${ 2.3.4 。 } ${ 2.3.5 。 } ${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7 产品 业绩要求: 。 ${ 2.3.8 。 } ${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 2.4.2 } ${ 2.4.2 } ${ 2.4.3 } ${ 2.4.4 } ${ 2.4.5 } ${ 2.5 现场考察 } ${ 2.6 评价检测 }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 2026年08月14日 17时00分00秒 至 2026年08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 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年08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 6. 样品的递交 6.1 。 6.2 。 }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 ,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 -CA 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4000111884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408000
联 系 人:
庹老师
联 系 人:
姚老师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ufei.cq@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
9558833查看完整信息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