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市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知行楼后道路改造工程网上竞采文件

  • 2026-06-26
知了商机大师:让 AI 每天把值得投的项目和打法送到你面前

项目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知行楼后道路改造工程网上竞采文件

招标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标的物: 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重庆 重庆

免费查看原文

网上竞采文件

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知行楼后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

202 6 年 6 月

第一篇 竞采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拟对重庆市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知行楼后道路改造工程 进行竞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采采购。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 元)

成交 供应商 数量(名)

重庆市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知行楼后道路改造工程

133869.46 元

1

二、资金来源

特殊教育补助资金。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采采购活动。

四、采购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在我校微信公众平台下载并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在平台上自行下载竞采文件,并报价且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三)线下报价

1、线下报价时间:2026年6月26日09时30分至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

2、线下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

3.供应商线下报价时需提交每页盖章后的文档一份。文档必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询价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以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作为评判依据,并核实所有佐证资料的真实性,经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按照无效标处理。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时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评审结果请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平台公示结果。

本项目采用线下评审的方式,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文件内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我校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网上竞采。

(六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棠凤路216号

联 系 人: 程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第二篇 项目 技术 需求

注释:本篇章所含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需完全满足,若不满足(负偏离)按照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一、项目概况

拆除原有透水混凝土路面;铺设40m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铺设60m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其他附属设施维护 等。

二、技术、服务要求

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产品质量要求施工,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错误或漏项导致局部实施内容需要调整,须先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注释:本篇章所含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需完全满足,若不满足(负偏离)按照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一、工期、实施地点 及其它

1、工 期:2026年9月1日前

2、实施地点:重庆市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校内

3、质量及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4、安全责任:供应商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负责进入现场实施人员及财物安全,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如因施工导致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二、报价要求

(一)工程计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竞采报价范围:

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竞采报价函中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且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总价和子项目价以及各项单价不能超过附件中项目招标清单上所列价格 ,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等履行完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 )报价依据:

1.各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周边环境、现场勘查、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 、2018年《重庆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 相关配套文件,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竞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疫情防控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含高温补贴),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措施项目清单除外),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需求。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和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若在评审时未发现,成交后按报价总价跟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原则对综合单价进行修正。

3.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要求。

4.安全文明施工费:

4.1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文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四部分组成。

4.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4.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5.本工程所需材料价格及设备由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6.人工费由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由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

7.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7.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供应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

7.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按总价自行报价,一旦成交,不作调整(政府另有规定除外);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清单列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按单价进行报价,同时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8.税金:按规定费率进行计算,为不可竞争费用,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要求执行。

9.规费:由供应商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报价,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

三、结算原则

1.结算总价=中标价±增减(变更)工程造价±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

2.增减(变更)工程结算:

(1)增减(变更)工程内容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发包人审定)。

(2)工程内容如有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既无相同子项,又无类似子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筑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 2018年《重庆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计算后,再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100%】进行下浮后结算【其中:人工工日单价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渝西片区人工信息价执行;材料价格按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确定,其余通用主材按照主城区2023年第5期确定计算,以上没有的价格按照市场询价计算】。

3.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以项为单位计列的项目,按发包价作为结算价,包干使用。

四、增减(变更)的估价原则

增减(变更)工程内容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发包人审定)。

工程内容如有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既无相同子项,又无类似子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 2018年《重庆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等其他相关配套文件计算后,再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100%】进行下浮后结算结算【其中:人工工日单价按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渝西片区人工信息价执行;材料价格《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确定,其余通用主材按照主城区2023年第5期确定计算,以上没有的价格按照市场询价计算】。

五 、 付款方式

1、进度款支付: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和材料设备备料款以及进度款,根据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后二年内支付全部工程款。如财政专项资金未到位,付款日期则相应顺延,从结算审核满二年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给付所欠资金利息。

2、各供应商应自行评估项目款收取的风险,其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处理。

六 、 违约责任

1、本工程不予转包、分包或挂靠,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全部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2、安全职责:在施工等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天,成交供应商按1000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

七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采购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 采购终止

一、采购程序及方法

(一)本项目评标采取“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评审 ,即:由本项目评标小组在资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 “符合采购项目技术、商务需求的前提下 ,有效投标报价最低者成交”的原则进行评标。

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采小组,小组成员由3名采购人代表组成。

(二)竞采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竞采。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竞采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按照此竞采文件第七章 二、资格部分(四)承诺函,提供原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网上竞采采购活动

按照此竞采文件第七章 二、资格部分 (八)承诺函格式,提供原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注:

①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 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金额标准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采文件要求。

3

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内容作出响应。

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竞采小组在对竞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竞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竞采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竞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竞采过程中竞采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竞采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二、成交原则

(一)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采购竞采文件和供应商响应竞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竞采小组判断供应商响应竞采文件对采购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供应商响应竞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二)评审办法

1.竞采小组将依照本竞采文件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采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审,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结果。

2.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三)评审细则

1.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竞采资格。

2.对竞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竞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竞采文件从技术(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采文件的要求。

3.成交候选人的确定:

竞采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竞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竞采有效期不满足竞采文件要求的;

(八)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采的;

(十)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一)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十二)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三)竞采文件中其他视为无效响应的条款。

四、采购终止 及重新竞采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 定义

(一)“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 重庆市 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 。

(二)“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采文件,拟响应竞采、参加竞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本竞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签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笔迹。)

(四)本竞采文件所称“鲜章”,是指加盖的印章原始印痕(印迹),即把印章直接在纸页上盖出的印痕(印迹)。无特殊说明,本竞采文件凡是要求“单位(供应商)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单位的“行政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章、税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五)本文件中所称“实质性条款”/“实质性要求”,是指必须满足其规定,否则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二、 竞采 费用

无论竞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 竞采文件

(一)竞采文件由竞采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 、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采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采文件。一经进入竞采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 评审的依据为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竞采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五) 采购人有权进一步核查 供应商 在 响应 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 评审 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 供应商 投诉或经采购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 成交 候选人的 供应商 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取消其 成交 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监管部门,按相关政策处理。

四 、 竞采 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经济 、 商务部分

1、竞采报价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技术响应偏离表;

4、商务响应偏离表;

第二部分:资格部分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

第三部分: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实质性条款)

其他资料(若有,格式自拟)

2.1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为一式一份。响应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并分别装订成册。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等字样。

2.2竞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响应文件中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3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于竞采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竞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2.4响应文件的递交

2.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文件应封装于密封袋内,所有外层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2.4.2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二)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竞采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 、 中标 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中标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结果提出的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结果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中标供应商的变更

若第一成交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在认同并采用第一成交候选人投标报价的前提下,可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并类推至第三成交候选人。但具体的成交事项必须经采购人、递补成交候选人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 、成交通知

(一)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邮寄形式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 、关于质疑

质疑、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针对竞采文件技术条款、专业商务条件的质疑、竞采过程、竞采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 、采购 其它事项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竞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采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附件一重庆市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知行楼后道路改造工程.PDF

附件二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docx

扫码关注

学校账号 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号码 查看完整信息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外,推送稿件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 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

AI AI赋能招投标全流程 从找项目到投标,AI 全程帮你提效